2022年春季学期yl23455永利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
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。根据《yl23455永利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要求,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,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。
经 2022年 6 月 10 日yl23455永利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,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:1、181080501001,李增鹏,材料物理与化学;2、151080502017,韩杰胜,材料学;3、171080502064,高钰璧,材料学;4、181080502003,马元俊,材料学;5、161080503051,于晓全,材料加工工程;6、161080503056,王旭东,材料加工工程;7、181080503005,郭晋昌,材料加工工程。为严格审核程序,加强科研诚信监督,确保学位授予质量,现将2022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,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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