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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秋季学期yl23455永利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2-13 15:12:16 阅读量: 来源: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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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秋季学期yl23455永利博士学位申请人

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

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。根据《yl23455永利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要求,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,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。

20231211日yl23455永利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,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:1191080502001,王兴茂,材料学;2201080502002,何正花,材料学;3181080503002,刘国锋,材料加工工程;4191080503006,裴烈飞,材料加工工程。为严格审核程序,加强科研诚信监督,确保学位授予质量,现将2023年秋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,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。

 

联系电话:0931-2976378

联系邮箱:gdcl@lut.edu.cn

办公地点:中试楼中2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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